消防隔熱服設計要求
更新時間:2014-06-17 點擊次數:3101
消防隔熱服,有時又稱為(消防防護服)主要是針對消防隊員或其它工作在高溫場所的作業人員提供隔(防)熱保護的服裝。它一般是由阻燃纖維織物與真空鍍鋁膜的復合材料混合在一起而制作成的,消防隔熱服的特點:不含石棉,比重輕、強度高、阻燃、耐高溫、抗熱輻射、防水、耐磨、耐折、且對人體無害等,穿上該服裝能有效地保障消防隊員、高溫場所作業人員即使接近熱源也不會被酷熱、火焰、蒸氣而灼傷的一種保護服裝。
高性能的避火隔熱服,可抵御1000℃的火焰,并能夠有效防護高溫水蒸汽的噴濺,該產品適合近火源使用,但不適合進入或穿越火源Aramidic復合材料,全身式防護服外覆鋁質保護層,服裝前部拉鏈帶有保護翻邊和按扣可分離式頭罩,頭部為鍍金玻璃面窗內置安全頭盔,帶呼吸器背囊。可以配合自給正壓式呼吸器使用整體產品包括五指手套及防護靴。
1.防護服的結構防護服是由外層、防水透氣層、隔熱層、舒適層多層織物復合而成的。這種復合物可允許制成單衣或夾衣。并能滿足基本服裝制作工藝要求和輔料相對應標準的性能要求。
2.防護上衣
保護的區域防護上衣應對消防員的上部軀干、頸部、手臂和手腕提供保護,但保護的范圍不包括頭部和手部。防護上衣和防護褲子多層面料之間的重疊部分不應小于200mm。
衣領防護服的衣領高度不應小于102mm,并應有搭接或扣牢配件。衣領的結構應包括外層、防水透氣層、隔熱層。
門襟門襟的結構應包含外層、防水透氣層和隔熱層。
袖口袖口應設計得使之能保護消防員的手腕,并防止燃燒的廢碎片進入到袖子中。袖口不得妨礙防護服的穿著,并應與防護手套的佩戴相配合。
3.防護褲子防護褲子應對消防員的下肢和腿提供保護,但不包括踝部和腳部。
4.反光標志帶反光標志帶應牢固地縫合在防護服上衣和褲子上,分體式防護服在上衣胸圍、下擺、袖口、褲腳處縫合寬度不應小于50mm的反光標志帶。反光標志帶的設置,應在其360°方位均能可見。
5.標簽的位置標簽應放置在防護上衣前胸左側的舒適層上。
6.顏色防護服的顏色為藏藍色。
7.輔料
a)所有五金件應無斑點、結節或尖利的邊緣。并經防腐蝕處理;
b)應選用具有阻燃性的縫紉線和搭扣,顏色與外層面料相匹配;
c)防護上衣的前門襟處應選用不小于8號的拉鏈,顏色與外層面料相匹配;
d)防護褲子的背帶應選用松緊帶。